内蒙古: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和各应用系统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更新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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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提出的:“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总体目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发展,“守住发展底线、守住生态底线、守住民生底线”。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借鉴和学习其他省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信息化历年建设成果,确立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服务汇聚”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建设原则,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陆续开展了多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内整、外联、促服务”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构建数字环保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亮相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信息中心主任章少民在现场参观 。
(二)主要做法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分工
为确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成立了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领导小组。
2、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打破多年数据壁垒,从2009年起,先后建设和集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等污染源监控“一源一档”、“一点一档”、监察执法与应急、机动车尾气、环保行政审批、总量减排、企业信用评价、生态、核与辐射等9大类110项数据,涵盖90%的环保业务数据。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信息资源目录。
(图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化目录树
3、开展业务整合、促进外部联合
从2015年起,我厅以环保云平台和环保专网为基础,变分散为集中,基本完成全区环保系统的业务系统数据整合。本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理念,与自治区5个委办厅局达成了数据共享的框架协议,逐步扩展对外联合。
4、建设综合办公平台,提升协同服务能力
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贯通的办公工作平台,一次建设,多级应用。近而打通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政务、业务、数据三条经脉。实现全区用户只登录一次,就可以完成政务办公、业务系统办理、数据分析查询等全部工作。减少各级环保单位信息化投入,强化环保业务汇聚,提高信息化服务效能。
5、开展大数据分析、服务生态建设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选取试点在重点区域-乌海及周边地区、重点流域-乌梁素海、重点行业-电力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旨在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图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污染源分布图
(三)特色与亮点
1、解决数据“在一起”的问题,实现数据汇聚。
2、解决系统“在一起”的问题,实现业务协同。
3、促进服务“在一起”,提升惠民能力。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和各应用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必将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为实现天蓝、草绿、水清、空气清新的“美丽内蒙古”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