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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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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环境保护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及实施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以及环境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
3.承担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为环保部门和社会提供环境数据服务;
4.承担环境保护部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5.承担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网站群、政务服务平台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支持工作;
6.承担环境保护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8.承担环境保护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撑工作;
9.承担环境保护部信息化双重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环境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推进新技术应用;
11.承办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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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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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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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近期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省环保厅要求,各州、地、市应根据本辖区机动车保有量及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合理规划建设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机构;而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站)建设,必须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并毗邻现有交通主干道建设,进出道路适合各类车辆通行。同时,要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区,减少噪声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此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站)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并对检测站建设过程进行监督,使其从建站的基本要求、检测场所设计和服务、检测设备、检测相关人员、质量管理等5个方面全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对未经委托擅自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站)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