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工作

吉林省实施“八大工程” 提高环境质量

更新时间:2012-06-11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 【字体:

  实施污染减排攻坚工程。将污染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加快实施结构减排,“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淘汰电力、钢铁、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56万千瓦、483万吨、671万吨、47万吨。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后督察,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

  全力推进工程减排,全面组织实施《吉林省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完成污染减排项目362个、工业污染减排项目176个、生活污染减排项目101个、农业污染减排项目85个。加快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使造纸、化工、玉米深加工等行业的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继续强化管理减排。制定污染减排考核办法,建立农业源减排直接考核到县的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污染减排主体责任。继续完善省、市、县三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水平。

  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继续贯彻落实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流域产业布局,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面完成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2012年底前完成伊通河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深入推进条子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完成鸭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51个。2015年底前,全省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0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

  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到2015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平均达到80%。全面实施“气化吉林”工程,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012年底前,水泥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2013年底前,水泥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低氮燃烧改造,90m2以上钢铁烧结机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城市公交系统全部淘汰黄标车。

  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新建2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建立全省医疗废物县(市、区)集中收集、市(州)统一处置的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70%。危险废物处置率要达到100%。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积极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2年底前,完成680个村的示范项目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1000个示范工程建设。建设绿色食品基地100个,有机食品基地30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015年底前,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250个。

  实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东部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工程,实施中部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实施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全面整治西部生态“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加强西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草地生态系统功能。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强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恢复及水稻田尾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松花江三湖、查干湖、龙湾、雁鸣湖等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对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工程,逐渐将保护区内的居民迁出保护区。

  实施环保产业振兴工程。充分发挥科技研发、机械制造业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全面推进全省环保产业振兴。

  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挥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太阳能设备、节能节水节电设备、环保大型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支持环保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推动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实施环境安全保障工程。以松花江、辽河两大重点流域和图们江、鸭绿江两大国际界河环境安全防控为重点,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维护环境安全。

  重点流域内的所有风险源必须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实施环境风险防范工程34个。

  加强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的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市(州)要建立完备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专家库和风险源档案。重要化工产业基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环境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的地方政府,要逐步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处置队伍。

附件

主 办: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905895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884号

邮 编:100029
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