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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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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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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六项措施力促环保经济双赢
更新时间: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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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六次环保大会的精神,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出台六项措施力促环保经济双赢。一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随报随批;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为建设单位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力争尽快通过。二是进一步加快非重大项目的审批进度。对环评文件编制完成的,原则上3天内审批完毕(工业项目5天内);对环评文件未编制或正在编制中的项目开辟“预审批通道”,在1天内出具预审批意见。三是推进项目完善手续。对未批先建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执行;对确实存在困难的项目,分期或延期执行罚款。四是下放审批权限。对市环保局约50%的审批权限下放,将所有登记表建设项目和5个行业、30个类别不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旗县区环保局。五是推进项目验收。市环境监测站积极、主动为企业尽快出具验收监测数据,积极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各旗县区开展集中项目验收行动。六是开展“环保政策技术进企业送服务”活动。建立环保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帮扶制度,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助推治污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