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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六项措施力促环保经济双赢

更新时间: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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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六次环保大会的精神,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出台六项措施力促环保经济双赢。一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随报随批;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为建设单位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力争尽快通过。二是进一步加快非重大项目的审批进度。对环评文件编制完成的,原则上3天内审批完毕(工业项目5天内);对环评文件未编制或正在编制中的项目开辟“预审批通道”,在1天内出具预审批意见。三是推进项目完善手续。对未批先建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执行;对确实存在困难的项目,分期或延期执行罚款。四是下放审批权限。对市环保局约50%的审批权限下放,将所有登记表建设项目和5个行业、30个类别不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旗县区环保局。五是推进项目验收。市环境监测站积极、主动为企业尽快出具验收监测数据,积极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各旗县区开展集中项目验收行动。六是开展“环保政策技术进企业送服务”活动。建立环保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帮扶制度,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助推治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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