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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陇县环保局加强汛期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更新时间:20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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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汛期以来,为确保水环境安全,防止发生环境突发事件,陇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将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环境监管,重点排查涉重金属企业、涉危企业、危险化学品、医院、造纸、化工企业等涉水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情况。对排查中发现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严惩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排查事故隐患,对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状况开展摸底调查。对在排查、检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三是加大对辖区内矿山尾矿库的环境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尾矿库的环境安全。
  四是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和运行维护,一旦发现水质超标,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
  五是强化应急措施,加强信息报告。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汛期环境应急的投入,做好车辆、仪器、设备等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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