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系统 全面上线运行
更新时间:2018-07-03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 【字体:大 中 小】
广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公示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各项功能完善,重点突出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公示平台公布监测机构相关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群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对虚假社会监测机构进行举报,广西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将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在监督通报栏进行公示,提高信息透明度。此外,在文件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布相关通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一律不得运用,第二次出现纳入黑名单规定情形的,退出广西环境监测名录管理系统。二是强化审核流程,规范社会监测机构管理。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实现社会监测机构审核流程全过程管理,将“线上申报”与“线下核查”有机统一。社会监测机构在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测处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广西建设和运行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系统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的又一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构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