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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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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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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服务
- 党群工作
广西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系统 全面上线运行
更新时间: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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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公示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各项功能完善,重点突出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公示平台公布监测机构相关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群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对虚假社会监测机构进行举报,广西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将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在监督通报栏进行公示,提高信息透明度。此外,在文件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布相关通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一律不得运用,第二次出现纳入黑名单规定情形的,退出广西环境监测名录管理系统。二是强化审核流程,规范社会监测机构管理。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实现社会监测机构审核流程全过程管理,将“线上申报”与“线下核查”有机统一。社会监测机构在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测处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广西建设和运行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系统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的又一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构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