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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数字化水平,加强排污口精细管理

更新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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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信息采集与交换》,规范了排污口信息采集与传输采用的体系架构和技术方式,为排污口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遵循与保障。

  排污口是陆源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闸门”,是连接岸上和水里的关键节点,建立智慧高效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将有力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助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近年来,黑龙江、四川、江西南昌、安徽池州等地也陆续建设了省级、市级排污口监管信息化平台,数字化成为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实现排污口“一图可见、一网可管”。但在实际工作中,排污口信息系统建设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环保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有限等问题仍然存在。笔者认为,应继续加强排污口监管数字化建设,提高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数字化水平。

  加强平台顶层设计,提高排污口监督管理业务协同能力。各地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同、排污口管理特点不同,排污口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建议建立全国排污口信息化技术管理体系,为各级部门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信息化建设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指导。保证框架统一性的同时,鼓励地方开展自主性试点探索,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做好衔接,确保各级排污口信息平台相互衔接、互联互通。

  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支撑排污口分类施策系统性整治。排污口台账建议以排污口编码为核心,动态汇聚各地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准确、全面反映各类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实现排污口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一口一码”“一口一档”式的“户籍”精细化管理模式,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和责任主体清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流域、海域排污口分级分类、系统整治、监督管理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实现数据融合共享,构建排污口全链条统一监管格局。信息化建设应注重提升数据融合能力,将排污口与受纳水体、国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等建立关联,将排污单位与其相关的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数据相关联,打通“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的数据链条,建立以排污口为核心的数据融合关联体系。加强与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为污染溯源和系统整治提供数据支撑。

  创新先进技术应用,提高排污口监管智能化水平。建议充分运用无人机、无人船等高科技手段,寻找隐蔽排污口,实现“应查范围”无死角。建立水质预测模型、污染负荷分析模型,解析生活、工业、畜禽养殖和农田面源等污染贡献,对流域内重要水系和重点区域排污口布局提出最佳方案。结合降雨情况,对汛期污染进行预警预报,提升水质管理能力。通过对排污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智能识别,摸清排污口排放规律,建立超标预警机制,促进问题发现由“人防”到“技防”,强化排污口实施动态监管。

       优化在线服务,打造排污口全社会协同治理新局面。建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便于企业和公众及时获取排污口设置审批、备案信息。为公众提供投诉举报渠道,促进政府单向监管向全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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