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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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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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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成果在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发布
更新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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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活动在福建省三明市举行。在全国生态日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创新成果。
成果显示,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已推动建立了以“二三一”为标志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二”是“两级方案”,指的是分省、市两级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截至2021年底,全国31个省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333个地级行政区全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三”是“三类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全国已经划定4460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实现了全域覆盖。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占国土面积的54.4%,重点管控单元占国土面积的14.1%,一般管控单元占国土面积的31.5%。“一”是“一张清单”,针对每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编制“一单元一策略”的差别化准入清单。
成果表明,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行动,推动相关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综合决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彰显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