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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

更新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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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发布了《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HJ 511-2009)确立了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

1 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针对环境信息标准化现状及需求分析结果,为了使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符合环境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从而为环境信息化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调查和分析国内外信息标准化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环境信息化建设对标准化的总体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运用标准化原理,按照适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兼容性以及开放性(亦称为前瞻性或可扩展性)等原则,确立了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由七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分体系构成:总体标准、应用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支撑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每个分体系根据不同的属性又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分支。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2 分体系说明

2.1 总体标准分体系

总体标准分体系为环境信息化标准提供基本原则、指南和框架以及基础性的信息化术语。该分体系包括总体框架和术语两个二级类目。

2.2 应用标准分体系

应用标准分体系为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提供应用方面的标准与规范,包括文件格式、业务流程和应用系统三个二级类目。

2.3 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

信息资源标准用于规范不同业务的数据类型,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该分体系包括数据元、元数据、信息分类与编码、地理信息和数据库五个二级类目。

2.4 应用支撑标准分体系

应用支撑标准分体系为各项环境保护业务提供支撑和服务,它是一个与网络无关、与应用无关的基础设施,确保各类资源的可互连、可访问、可交换、可共享、可整合。该分体系包括信息交换、目录服务和描述技术三个二级类目。

2.5 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分体系

根据环境保护行业对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基础建设的实际需求,环境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分体系包括环境保护标准以及IP网络、以太网、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五个二级类目。

2.6 信息安全标准分体系

信息安全标准分体系是确保环境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信息和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障体系,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各种安全保障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该分体系包括信息安全总体标准、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三个二级类目。

2.7 管理标准分体系

管理标准分体系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管理的手段和措施,是实现科学管理、保证信息系统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是确保环境信息化建设正常运行的保障体系。

管理标准分体系包括软件开发与管理标准、项目验收与监理标准、项目测试与评估、信息资源评价标准和信息化管理五个二级类目。在该分体系中,除参照相应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外,还包括了环境信息化管理所需的标准、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等。

3 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逻辑框图

根据对各分体系的内容和作用的说明可以看出,总体标准分体系处于整个体系的最上位,它为下位的其他六个分体系提供总体指导和机制保障;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分体系为应用支撑标准分体系、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和应用标准分体系提供实现其功能的网络设备和工具;应用支撑标准分体系和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为应用标准分体系提供规范化的数据以及交换和目录服务,从而为实现其功能提供基础;信息安全标准分体系和管理标准分体系贯穿于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分体系、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应用支撑标准分体系和应用标准分体系之中,为这四个分体系提供安全保障和管理制度保障,从而确保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正常运行。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各分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逻辑框图

 

 

 

 

 

引自 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研究[J],世界标准信息,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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