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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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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和环保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有关要求,根据我厅《电子政务深化应用顶层设计》,现制定2012年信息化工作要点,请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任务目标

  按照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化、管理便捷化的目标,落实好以下任务:

  1.推进“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继续进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系统”、“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指挥决策系统”、“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环境信访管理系统”等各个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时根据省政府、环保部要求,以及各处室、单位需求,研究开发其他子系统,构建“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主体结构。

  2.建立环保业务系统管理平台。依托环保部布设的环保专网,将已建系统(如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申报管理系统、排污收费管理系统、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以及在建系统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环保业务系统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信息录入、数据传输、资源共享、集中演示的功能。

  3.修改完善厅内网综合信息平台。着重完善OA自动化办公系统,逐步推动全员和全流程使用。建立和完善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报送、会议管理、订餐管理、请假管理、出差管理、车辆管理、报刊收发等系统,为厅内部管理和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

  4.安排各直属单位陆续接入厅内网综合信息平台。对内网综合信息平台各模块分别设置浏览、上传、修改、查询等不同权限,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安排各直属单位接入,实现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之间公文传输、发布通知、信息共享等功能。

  5.推动环保部环保专网的深入广泛运用。在厅机关各处室部署环保专网,并陆续部署至各直属单位,与已经联网的各设区市环保局并网,在环保部、省(厅机关、直属单位)、市(县、区)环保局之间实现数据传输。

  6.加强省厅门户网站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整改,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并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推动各处室、直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环保部和省电子政务办组织的门户网站考核中取得新进步。

  7.实现视频会议常态化。完善厅十六楼视频会议室建设,逐步实现厅大楼内多个会议室可以召开小型电视电话会议。增设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视频传输系统。加强与设区市环保局的联动,使省、市之间视频会议常态化。

  二、体制机制

  1.成立厅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和经办人员。

  2.建立厅信息化专家队伍,专家可从厅机关、直属单位、设区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以及目前承建厅信息化项目的企业人员中遴选,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外聘信息化高端人才,以提高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三、经费保障

  视情、适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保障厅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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