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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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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营市政府制定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方案明确了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62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7%;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48万吨、0.39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13%(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7%)、15.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7.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6万吨、3.94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14.5%、17%(其中机动车排放量减少8.68%)。

  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方案还明确了十一项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区、开发区和胜利油田,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责任,并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目标评价考核。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三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系列节能改造工程和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重点减排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污水处理率95%以上;全面实施电厂脱硝、石化企业催化再生烟气脱硫、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等工作。

  四是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工业、生活、农业农村、交通、建筑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围绕石油石化、化工、橡胶轮胎、造纸、盐化工、纺织、电力、建材、有色金属、新能源等10个重点行业,重点培育3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种循环经济示范模式、3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抓好电力、石化、建材、机械、纺织、橡胶轮胎、造纸、有色金属、食品加工等9个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

  六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1-2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

  七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对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门槛,将企业节能环保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联动。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区域涉重金属企业应当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八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建立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列入重点环境监控范围的电力、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强重点行业及污水处理厂脱硫、脱硝中控系统建设,2012年底前,规模在2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DCS系统。

  九是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测算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建立市级排污权交易中心和平台。

  十是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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