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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厅狠抓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落实

更新时间: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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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省厅分别于5月16日和2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5月16日,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翔主持召开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协调会,传达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学习了《2012年全省“机关效能提升年”工作要点》和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湘监发〔2012〕4号)文件。明确了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并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征求了相关处室的意见。

  5月24日,省厅召开厅务会,对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兴龙对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一是各行政审批业务处室要严格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中的制度要求和流程图实施行政审批,落实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各行政审批业务处室要严格落实轮流值班制度;二是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必须统一网上审批,信息中心负责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办公网络,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法制宣传处、监察室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四项工作机制;四是各处室要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和行政审批档案、填写《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登记表》,每月按时报送监察室;五是要明确专人,对所有已办结事项进行一次以上电话或书面形式的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建立回访档案。

  厅党组书记、厅长蒋益民强调,要将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与“机关效能提升年”、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的重要方面,切实在改善服务和提升效率上下功夫、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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