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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环保局优化环评审批程序 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更新时间: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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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强化服务职能,近日,东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通知》(东环发〔2012〕31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预审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按《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报批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接受建设单位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的业务咨询,为建设单位提供无偿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初步判别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限批”情况等,并初步确定环评文件编制类别。

  《通知》还对建设项目联席会的审查内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查,从而减少项目审查上会次数,提高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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