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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环保局四项举措推进生态良好宜居城市建设

更新时间: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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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汉中市环保局以“双百城市”战略为引领,以服务“三市”建设为目标,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企业和建设项目为立足点,通过强化污染减排措施、深化城市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态保护、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四项举措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上半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Ⅱ级以上优良天数18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境内汉江、嘉陵江干流水质符合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中心城区及各县城环境噪声均值保持稳定,为建设“环境好、品位高、管理细”生态良好宜居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强化污染减排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工程、结构、管理三大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上半年,完成减排项目29个,削减化学需氧量0.12%,二氧化硫10.09%。2005年至今,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3.3亿元,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753台套,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7.5%、94.5%、96.1 %、95.0%。

  深化城市环境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持续开展以整治噪声和油烟烟尘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和“洁净工程”,锅炉茶浴炉、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无烟烧烤炉更换率分别达到94.6%、84.8%、98.9%。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推进农村生态保护,统筹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清洁工程。争取中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资金1400万元。全市8个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4个镇村获得国家级生态镇村命名,8个镇村获得省级生态镇村命名。实施夏秋季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禁烧率达到95%,综合利用率80%以上。

  提高执法监管水平,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进一步融入经济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分别达到99.7%和99.2%。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和环境百日大检查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及时妥善受理群众投诉311起,办结307起,办结率98.7%。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起,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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