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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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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研讨会
更新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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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下午,湖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5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评审。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等市州环保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代表参会,会议由厅政策法规处承办。
会上,受省环保厅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丽红教授团队作了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专家组中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胡辉教授等法学、环境工程学专家,从各自专业领域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分别对《条例》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管理部门、规范对象、重点措施、关键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了论证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参会人员也分别对发表了意见建议。会议总体认为,《条例》立法目的明确,思路清晰,内容较全面,在主体、程序和内容方面合法,符合湖北大气管理的实际情况,基本达到送审稿的要求,同意通过评审。同时,对《条例》在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内容的完备性、基本条款与罚则的呼应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会议对《条例》下一步的起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起草组将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条例》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修改完后将由省环保厅报省政府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