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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信”抗“疫”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更新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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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示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全力保障全厅公文流转、视频会议、政府网站、大数据平台等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两不误。

  充分利用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支持。中心积极利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加强疫情期间污水数据监测,分析疫情开始前后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变化,调度相关污水处理厂涉疫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坚持每日向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超标日报》,并就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情况向自治区政府主要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保障综合办公平台稳定运行,确保政务规范高效运转。为有效应对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中心开启了现场办公和远程办公相结合的技术支持保障方式。现场办公人员电话受理技术问题,运维人员运用环保通的远程协助功能帮助普通用户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每日运维人员还通过堡垒机等安全方式同步检查系统服务器资源及网络安全保障情况,利用电话、QQ、微信、环保通等多种手段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用户提供安装指导、答疑解惑、远程协助等全天候不间断“贴身服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厅电子公文及全区公文交换平台稳定、高效运转。

  强化视频会议应用,确保工作调度不断线。按照“非必须、不聚集”原则,中心积极为生态环境厅提供在线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互联网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顺利保障了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及时会商调度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手段支撑。

  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推进政务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依托厅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整合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及时为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政策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集成国建系统2个、自治区要求审批事项13个(10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自建业务系统2个,基本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核查、网上反馈,并对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联系服务对象并给予详细指导,切实减少因服务对象接触流动而引发疫情。

  加强网络安全管控,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中心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力量,综合运用人工巡查、技术平台等手段,全面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实施7*24小时监测巡查,异常情况实时预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坚持网站信息更新“不放假”,持续为公众提供正面的舆论宣传引导。

  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中心坚持定期巡检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流通情况,畅通数据查询服务,确保数据资源按时汇集、及时共享,为业务工作提供支撑。通过运用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状况,全面掌握全区污水处理厂及其他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动态情况,严防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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