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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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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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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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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出台十分必要,既是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的需要。《意见》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全面规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的制定、适用和监督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方法,提供具体范例,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不仅具有很强的业务指导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效能,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意见》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和配套制度;
二是明确制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原则、主体和基本方法;
三是规定制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程序,包括起草和发布、宣传和实施、更新和修订程序;
四是规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适用要求,包括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等五个阶段的适用要求,以及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免予处罚等裁量的特殊情形;
五是要求加强裁量权运行的监督和考评,从信息公开、备案管理及适用监督三个方面提出监督、考评工作要求;
六是附件,提供了部分常用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基准及计算方法供地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