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要闻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更新时间:2020-09-11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 【字体:

  9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履行“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职能的具体行动,是对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完善。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暂行办法实施好、执行好,确保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举措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生态环境系统、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体系。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环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好环评制度效能的高度重视,为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制定《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对于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环评工作质量,规范环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要积极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定期调度、及时通报环评违法违规情况,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法查处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要推动各地完善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和立案处罚机制。要加大对环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要突出“放”的事项,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降低小微企业环评成本。要提升“服”的质量,加强对小微企业及基层环评人员的服务,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帮扶工作。要强化“管”的效果,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压实小微企业生态环保责任,确保相关环保要求不降低。要保障“改”的落实,推进小微企业环评改革举措落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刘华,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普查办、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附件

主 办: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905895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0884号

邮 编:100029
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