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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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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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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赴咸阳市、渭南市、韩城市督导检查涉气重点企业
更新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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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22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带队赴陕西省咸阳市、渭南市和韩城市等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城市监督帮扶,对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现场检查企业治污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以及生产环保管理台账,仔细查看企业合规达标排放情况。

检查发现,咸阳市陕西合力保温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采样管路断开,篡改参数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渭南市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旁路,烟气未经除尘处理直接排放;未规范建设脱硝设施,烟气氨逃逸浓度超过标准60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涉嫌伪造监测数据。韩城市裕隆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稀释自动监测采样烟气,干扰1、2号焦炉烟气监测数据。韩城市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造虚假台账掩盖违法生产事实,脱硫脱硝系统频繁停运。部分企业还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责成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涉及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生态环境部要求相关地方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帮扶企业整改到位。相关企业要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