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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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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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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更新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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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3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3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和《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
制修订3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要引导鼓励企业优先采取源头控制、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措施,切实抓好标准落地实施。要推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优化升级,进一步规范和管控各类污染及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助推行业技术进步和新旧动能转换,持续发挥标准的牵引作用。
◇会议强调
《通则》是精准、科学、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治理的重要基础。要加大宣贯和培训力度,强化对固体废物鉴别机构的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要建立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加强固体废物鉴别技术研究,不断完善鉴别标准体系,为做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
修订《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粒子加速器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推动粒子加速器安全应用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好释义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为《规定》落地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各项要求,不断提升安全与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