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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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档案管理依据

  1、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5 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544 号);

  3、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 号);

  4、 《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办[2009]90 号);

  5、 《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办函[2013]1498 号);

  6、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7、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8、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00);

  9、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005);

  10、《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8567-2006》。

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与制度建设信息能力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了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函[2009]90 号)

  2) 《关于成立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环办[2009]1025 号)

  3)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办函[2013]1498 号)

  4)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的通知(环办[2011]100 号)

  5)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细则》的通知(环办[2011]101 号)

  6)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文档管理细则》(环信发 [2010]03 号)的通知

  7) 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分省文档管理和分项实施文档接收工作的通知(环信函[2012] 21 号)

  2、 配套管理要求

  信息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项目办会同工程监理和系统总集成,结合项目特点,陆续制定了与档案管理相关的配套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1) 信息能力项目文档归制度;

  2) 档案存放环境管理制度;

  3) 档案借阅制度;

  4) 信息能力项目档案管理规程;

  5) 项目单项文档编写质量要求;

  6) 项目单项文档检查工作规范。

  信息能力项目从单项实施到单项验收,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系统总集成和各承建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三、完善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建设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协调国家档案局和办公厅文档处进行指导、落实部省两级档案管理职责、完成培训、组织项目参建各方进行档案收集和整理、组织档案成果审核和归档、完成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等。

四、落实档案管理细则

  档案建设阶段管理重点包括:初步确定项目参建各方实施过程的文档范围、提出文档质量要求、编制项目文档管理细则、确定项目各方文档管理职责、明确分省文档收集范围和单项文档下发要求、组织文档成果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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