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整体立项材料报送国家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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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是《“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重点建设的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要求,环境保护部项目办组织协调项目各共建部门与地方示范省份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55号令)的有关要求开展了项目立项材料的编制、汇交与会签工作,并于3月19日将项目整体立项材料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在历时近两年的项目立项过程中,环境保护部项目办按照规划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的建设主旨就业务框架、建设内容、信息共享、经费预算等内容与共建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和协调。在需求调研和业务分析的基础上,10个参建部门共同完成了项目建议书总册和部门分册的编制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起草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信息共享协议》并协调各部门按照立项要求汇交了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合作协议》及地方参建省份的资金承诺函。 
        三月份,环境保护部项目办在充分征求各共建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开展了项目整体立项材料的会签工作。3月19日,立项材料经各共建部门项目主管部(局)长签署、部(局)盖章后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下一步,项目将进入立项评审流程,环境保护部项目办将继续协调各共建部门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项目评审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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