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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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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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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服务
- 党群工作
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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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7日 财预〔2016〕1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对《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