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
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信息公开
- 信息服务
- 党群工作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更新时间:2010-04-01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 【字体:大 中 小】
Codes for Water Environmental Function Zone Categories
( HJ 522—2009 2010-04-01实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类别与代码。本标准中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