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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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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研究、设计、应用和推广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和管理以及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和汇总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承担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信息化双重管理;
承担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咨询、交流与合作;
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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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服务
- 党群工作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
更新时间:20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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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database design,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 HJ/T 419—2007 2008-02-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环境数据的管理,规范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需遵循的基本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数据库系统开发设计单位的关系型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活动,可作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环境数据库系统开发设计单位所完成的数据库系统设计的参考依据。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