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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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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N1H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心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防控责任

  根据卫生部门的预测,今年冬季,甲型N1H1流感疫情将呈蔓延趋势,并与季节性流感发病高峰叠加,防疫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对防控知识进行一次再宣传、再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近期要利用专题会、告示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防护意识,提高防控流行病的自觉性。

  2、实行职工健康零报告工作。各部门对所属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特别是本部门从国内、国外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地区的归来人员的登记。每天上午十点。将本单位有无感冒发热病人、有无职工家属患甲流感等情况向中心办公室报告。

  3、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各部门要统一购买消毒剂,每天对办公室地面、公共接触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每周五下午安排办公区域卫生清扫。物业公司负责每天对办公楼公共区域(包括电梯间、门把手、楼梯扶手、卫生间等)进行消毒。 

  近期要尽量减少各种大型会议,对必须要召开的会议,要提前做好场所消毒和人员健康检测等各项工作。

  4、与甲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在家观测7天,正常者方可上班。当本单位出现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要及时向中心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中心要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属地卫生管理部门的安排,落实隔离观察、现场消毒等措施。

  三、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1、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防寒保暖;保证休息时间,避免疲劳工作;多吃水果蔬菜,多喝水,增强个人免疫力。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去人群密集场所。

  3、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当个人出现流感症状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和向单位领导报告,防止带病上班。

  四、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外来办公人员凭有效证件、与接待人员联系确认并做好登记,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后方可进入中心 ,非工作时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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