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邀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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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次招标任务范围: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作为投标人;
(2) 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通信信息类)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已通过ISO9000:2008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分别具有有关软件工程、网络设计、存储及计算机系统工程的资质证书或等级证书;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近三年具有类似计算机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
(10)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比选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12) 中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参加本项目后续建设、总集成服务、监理服务的招投标;
(13) 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1.3 技术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2月13日 下午14:00-15:00 (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1.4 领取技术比选文件地点: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915
1.5 领取技术比选文件联系人:郑明清
联系电话:84665800
联系邮箱:zhegn.mingqing@mee.gov.cn
1.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 投标文件份数、有效期、递交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要求用光盘存储)。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
递交标书递交时间:2015年3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915。
1.8 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9:00(北京时间)。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