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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网项目建设公开征集邀请书

更新时间:20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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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网。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费为:60万元,超过预算费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背景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实施,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企业能够及时、有效的公开其环境信息提供基础平台,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同时推动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提升环境信息公开质量和数据服务能力。

  四、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网,实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渠道的扩展,推进和落实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辅助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环境监管工作水平的提升,逐渐形成权威的、统一的,集企业自行监测、污染源监管、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数据发布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网。

  建立健全围绕着企业环境信息为中心的数据管理体系,依据环保法及有关规定的内容,整合各个与企业信息公开保护相关的环保业务数据,实现与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的对接。

  工期要求:2个月

  五、资格条件

  (1)应征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应征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的应征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 应征人应现场领取本项目征集文件。

  六、领取邀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地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栋 914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电话:010-84665828 联系人:闫其年。

  领取征集文件时应征人需携带应征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登记后领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年2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九、对本次邀标提出询问时间

  请在2017年2月7日之前提出,电话:010-84665828,电子邮件:yan.qinian@mee.gov.cn,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电子邮件提出。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2017年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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