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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更新时间: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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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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