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信息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环境数据集加工汇交流程》、《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和《环境信息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1年8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朱静
联系电话:(010)8491616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3.《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数据集加工汇交流程》(征求意见稿)
5.《环境数据集加工汇交流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
7.《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信息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9 .《环境信息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信息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信息中心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办公厅、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